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7月20号透露,2011年1月1日起,安全成产事故中一次性死亡补偿标准,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。新标准实施后,在安全生产事故中死亡的职工家属最高可获得60万元补偿金,提高近三倍。
骆琳在全国安全成产电视电话会议哈桑透露,将于近日印发的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规定,2011年1月1日起,将在高危行业和去特,试行全年安全生产安全抵押金制度,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。
骆琳表示,给予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标准将调整为: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。发放给死亡的职工家属。同时确保工厂职工一次性奔丧补助金、供养亲属补助金等。
2009年中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17300元,按20倍计算,一次性死亡的伤亡补助金是34.6万元。如果再加上奔丧补助金和供养家属抚慰金,安全事 故中死亡的职工家属一次性获得的补偿平均水平在50万至60玩之间,这将比目前实行的“不低于20万元”的标准高出近三倍。采取这一措施的目的就是要加大 事故企业违法成本。
看到这个消息真是让人兴奋,我们的权益终于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的确切的保障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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