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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恶意欠薪”首次入罪

 “恶意欠薪”首次入罪

  因讨薪被打的事件屡见报端。为保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,草案将“恶意欠薪”正式列罪。

  草案规定,对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转移财产、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,情节恶劣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 提高强迫劳动罪最高刑

  近年来,一些地方砖窑主拐骗、强迫民工及未成年人当苦工的“黑砖窑”事件时有发生。为打击这些恶劣行为,草案将强迫劳动罪的法定最高刑由3年提到7年。

  同时将为强迫劳动的个人或者单位招募、运送人员的行为规定为犯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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